广告摄影的常用表现手法!
发布时间: 2019-06-14 08:13:44 | | 分享到:

      在广告摄影创作中,千变万化的表现手法使我们对广告主题的表达有着任意游弋的余地,通过巧妙的构思,最大限度地表现商品形象,并把商品信息告知给观者和未来的消费者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  ◆直接展示法

直接展示是一种在广告摄影创作中,大量采用的对商品形象作描绘的表现手法。诸如在家家用电器、机械产品、家具、食品、服装等拍摄中,因为观者在心理上要了解商品“原本”的东西,所以我们要真实地再现拍摄对象的表面质感、形态以及功能特点,给人以心理上的信任感和亲切感。

当然,直接展示也不是纯客观的描绘,一般都倾注着作者的主观感情,总要对色彩角度、光线等造型因素做一番通盘的考虑、观察和布置后再投入实际拍摄。直接展示的表现手法,大致可分两类:

①完全以商品形象为主。

②以适当衬以陪体以更好地表现立体。

例如:对某些机械产品的拍摄,我们可采用直接展示的方法,表现这种简单的商品,虽然商品性是第一位的,艺术性是第二位的,但仍要充分运用造型语言,尽量使照片的高光部位不失层次,在暗调部位不失质感,不要对产品作不必要的修饰,尽量做到画面简洁,不要让观者有画蛇添足之嫌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  ◆突出特征法

突出特征法是一种比直接展示更具魅力的表现手法。在广告摄影创作中,画面对商品局部的重点表现,能特别强调商品最有代表性,最有特点的部位,或与同类商品对比,有明显差异的部位。一些商品的特征如果被隐没在整个画面之中,观者无法判定商品的特点,整个广告画面就失去应有的吸引力。

       在具体创作中,我们一般可突出商品本身最引人注目的地方,另外也可用突出商品的牌名或者商标来达到宣传商品的目的。在一些广告摄影画面上,虽只是一只苹果、一杯啤酒、一瓶香水、一枚首饰等的局部特写,不但没有给人单调乏味或冷清的感觉,相反,往往令人产生一种饱满充实、名贵高档之感。

       在对突出特征的表现手法运用中,我们要注意的是,不能为了突出商品形象而使画面支离破碎、残缺不全、而要做到分寸得当,恰到好处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  ◆借用比喻

选择两个在本质上各不相同,而又有相似性的事物“以此物喻彼物”,比喻的事物与广告主题可能没有直接关系。但在某一点上却与广告主题相吻合,因而可以获得婉转曲达的艺术效果。比喻用得好,画面会新奇、委婉,意境深远,常用的比喻有:明喻、隐喻和借喻。

①明喻。在画面中两物之间不一定有内在的关系,仅是借比喻的形象来喻示画面的主题,这种广告摄影画面中的喻体默契得当,不但有画龙点睛之妙,而且能使广告主题更加鲜明、生动。

②隐喻。本体与喻体之间关系较为密切,比喻的意思较含蓄深沉,画面不加文字说明,观者一般也能根据画面理解其含意。

       ③借喻。本体与喻体之间有某种内在的联系,因此在画面中不描绘本体也能说明问题。通俗点说也就是借喻体来替代做广告。借用比喻,能使抽象的事物形象化,在广告摄影画面中可用具体的,常见的事物表现那些不很常见的事物或难以用形象来描绘的事物,使之具体化和生活化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  ◆托物寄情

广告的画面侧重选择具有感情倾向的内容,以美好的情感烘托主题,真实充分地反映这种审美感情,就能以情动人,发挥其艺术感染力。情景交融的画面能把宣传概念赋予充满感情的自然形体,用优美的情景来渲染、衬托主体特点、本质、气质等,以增加广告画面的形象和感染力。

      再如:烟酒广告画面中,我们可以把表现青春、爱情和欢乐的场面与商品结合在一起,选用艳丽的落日余晖,幽静的田园牧歌,青春的欢乐和甜蜜的爱情来烘托渲染广告主题,这种注入感情因素的含蓄之美,能造成寄意不尽,欲露还藏的境界,比平直浅露的宣传效果显然强得多,它加强了打动人心的力量。

      表现手法,作为一种交流的语言,生动、贴切地传达商品信息,应是追求之目的。手法应当多样,也需不断创新,当然,对主题表现的关注仍是排第一,快节奏的当代生活,准确、生动地传达信息,才会给观者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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